宿迁人事档案查询,宿迁毕业生人才市场档案查询入口

宿迁人事档案查询,宿迁毕业生人才市场档案查询入口

 根据人社部〔2014〕90号及国办发〔2022〕13号文件规定,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,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。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可按下列情形办理:

★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;

★到非公单位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;

★暂未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。

★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(包括EMS档案专递)或派专人转递,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。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,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,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、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。

  方法一: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

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,登录账号后点击“查询服务-人才人事-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”,输入姓名和出生日期,点击查询。

请您将网址https://rs.jshrss.jiangsu.gov.cn/index/复制到浏览器中或直接扫描识别上图二维码,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。登录账号后点击查询服务-人才人事-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,输入姓名和出生日期,点击查询。

  方法二:江苏智慧人社APP

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,点击登陆,进入人才人事服务,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查询。

  方法三:微信、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

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进入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,点击人才人事服务,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查询。

 >>档案材料内容:

高中(中专)阶段的学籍材料、参加高考的报名材料、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和每阶段的报考材料、《就业通知书》(或《就业报到证》),还有党团材料、大学成绩单等等。

>>毕业生档案转移方式

★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;

★到非公单位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;

★暂未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。

>>档案用处

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用人单位选拔、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。在以后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、报考公务员、入党政审、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中起着凭证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。

>>查询方式

可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、江苏智慧人社APP和微信、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进行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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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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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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